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纠纷适用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适用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规定以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诉讼;(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辖;(7)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管辖;(8)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9)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的居住地***管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适用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适用管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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