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方父母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方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关系,欧美国家的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吗?
西方国家子女都不需赡养老人,没有出具相关法律。 西方老年人精神上强调独立,不愿意依靠子女,生病靠医疗保险和医护人员,养老靠国家优厚的***待遇,不需子女插手。老人和子女经济上来往不多,父母不供养成年子女,反之子女也不需赡养老人。
西方老人一般住养老院或在家中养老,作为子女前去探望,大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节***日、生日等。
西方发达国家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
古罗马时,虐待尊亲属、遗弃患***的卑亲属,分别构成剥夺卑、尊亲属继承权的法定理由。甚至还有一种惩罚“精神遗弃”之不作为的规定“直系尊亲属下狱时,卑亲属能保释而不为保释者,丧失继承权;卑亲属为俘虏时尊亲属有资力救赎而不为者,丧失继承权。”
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有关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体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连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从立法上保证赡养行为的质量。
有些国家虽未***用专门条文规定精神赡养的问题,但在法律条文中均体现有这一精神。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应赡养其无劳动能力需要帮助的父母,并关心他们。”《法国民法典》第206条规定“女婿与儿媳也应当并且在相当的情形下对公、婆或岳父、母负相同义务,但是,在产生姻亲关系的夫妻一方及其与另一方配偶的婚姻所生子女均已死亡时,此种义务即告停止。”第210条规定“如应当给予赡养费的人证明其不能支付的(1993年1曰8日93-22号法律),家事法官得在查明情形后,命令该人将其应负担抚养的人接至家中,给予衣食、心灵感应。”
有些法律条文还加重了亲属间遗弃的惩罚力度。1994年《法国刑法典》第223-3条、227-1条、227-15条规定“常人抛弃因年龄、健康状况或精神状态无自救力之人于任何场合者,分别处五年监禁和七年监禁。”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591条亦规定“对未满十四岁或因精神身体疾病无自救力之人负有保护教养义务而遗弃者处六月至五年徒刑;如父母、子女、监护人、配偶或养父母子***之者加重其刑。”
巴西也是人口老龄化国家。各级***和社会一直重视保障老年***益。巴西宪法明确规定“家庭、社会和国家有义务赡养老年人,保障他们参与社会,捍卫他们的尊严和福祉,保证他们的生活权利。”1994年和1996年,巴西先后以法律形式颁布了《国家老年人政策》,对***和公共部门应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应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应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各级法院优先审理65岁以上老人提出的诉讼。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投诉任何忽视和损害老年***益的现象。
中西方父母与家庭的关系?
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不管是中西方国家家庭里面,父母对孩子他的健康成长都有一定的责任,有抚养义务,但是在西方国家父母跟儿女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居高临下的那种感觉,而且子女满18周岁以后会离开父母的自己出去学习生活,但在中国嗯父母跟孩子,他就是一个长辈和晚辈的人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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