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内地离婚诉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内地离婚诉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台湾方面早已办离婚,大陆方面需办怎样手续?
双方当事人持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等资料至台湾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之户政事务所申办离婚登记,两愿离婚始生效力。
於办妥离婚登记後双方持户籍誊本、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向法院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事务所办理离婚事实宣誓书之认证,由大陆配偶持经认证之离婚事实宣誓书,返回大陆办理离婚登记事宜。也就是说,除了在台湾办好离婚之后,你们两位还要亲自到在台湾的公证处办理离婚事实宣誓书(将办妥离婚之资料申请5份离婚协议书及5份户籍腾本),然后你再持离婚事实宣誓书回你们当初在大陆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处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内地离婚诉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内地离婚诉讼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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